最近经市委同意,市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《临沂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,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临沂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。为适应政务公开的要求,让社会更多更好地了解科协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,现将具体内容公开如下:
根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大、政协和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的要求,确定临沂市科学技术协会(简称市科协)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: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开展学术交流,繁荣学术活动,推动科技进步,培养科技人才,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。
(二)制定全市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,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,推广先进技术;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、场所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;指导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。
(三)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,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。
(四)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,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、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、科学决策、民主监督工作,促进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。
(五)表彰、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,举荐人才;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。
(六)开展科学论证、科技咨询服务,提出政策建议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;接受委托,承担项目评估、技术和成果鉴定、有关技术标准制定等任务。
(七)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,发展同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学技术团体、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和联系。
(八)负责对所属学会、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;对下级科协进行业务指导。
(九)负责群众性反邪教工作,指导临沂市反邪教协会和各县区反邪教协会的工作,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、伪科学、反科学的活动。
(十)承担市委、市政府及省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市科协内设4个职能部室。
(一)办公室
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日常工作;负责拟定市科协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机关文秘、保密、机要通讯、档案、年度综合业务统计、信访、安全保卫等工作;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;组织开展调查研究,收集相关信息,提出科协工作的政策性建议。综合、协调、指导科协系统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工作,负责评选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、青年科技奖等综合性表彰奖励活动;规划、组织、协调科协系统专职干部的培训工作;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、服务工作。负责科协机关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;负责与经济、计划、财政等部门的业务联系工作。指导直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。承担机关党务工作。
(二)学会部(挂国际部牌子)
依照《社团登记管理条例》对市科协主管的学会进行监督管理,依照章程对非主管所属社团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;制定市科协系统学会工作规划,指导所属团体开展学术交流等工作;负责全市性重点学术活动的组织、协调工作;负责市级学会的组织建设;组织自然科学优秀论文、优秀建议的评选与表彰;负责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。负责市科协系统的外事工作;拟定国际民间及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规划;负责上级科协安排的出国进修生派遣工作;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和展览活动。
(三)科普部(挂市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)
按照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负责制定全市科协系统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研究、总结、推广科普工作经验,并提出加强科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负责下级科协、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和政策服务;组织开展群众性、社会性、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;指导科协系统科技馆等科普设施、科普队伍的规划、建设与管理工作;负责有关学会科普期刊的业务指导工作。承担市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,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规划,组织、协调全市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。
(四)宣传部
负责宣传党的科技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联系联络科技工作者的工作,反映科技工作者的要求、意见和建议;开展科技工作者维权工作;负责市科协“齐鲁科技传播网”网站维护和《沂蒙科苑》期刊的编辑、科普报刊的发行工作;协调和指导各县区科协、市级学会的新闻宣传工作。
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市科协机关行政编制为11人,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名,工勤人员编制1人。可配备主席1人,副主席2人,科级领导职数4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