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新颁布的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已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。新条例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作了较大改革,鉴定主体由医学会负责。自新条例颁布以来,临沂市医学会成立了办公室,建立了专家库,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。目前,已受理医疗事故争议12起,完成鉴定9起,接待来访50余人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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